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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区法院强制执行第一案(图)

文图/肖息
1998-09-0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9月4日下午,朝阳区法院对逾期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陈德禄、陈富海依法强制执行。

被执行人陈德禄、陈富海系朝阳区小红门乡肖村农民,因土地租赁与原告肖村村委会发生纠纷。

1997年11月21日,朝阳区法院判决后,被执行人陈德禄、陈富海目无法纪,拒不执行法院判决,既不腾地,又不交钱。严重影响了南四环路建设及综合治理。

9月4日下午,朝阳法院对其依法强制执行。清腾应交还土地,并将二人拘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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